日前,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分别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天内,中央纪委机关连续两名厅局级领导干部“落马”,引发舆论关注。之前,中纪委曾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那么,中央纪委是如何解决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的?(新华网)
灯下黑:本义是指灯具下面的阴暗区域。引申义是指在某些方面形成了死角。诸如领导干部在对待子女、秘书等身边的人和事,往往要求不严,疏于管理叫做灯下黑;大机关的直属单位、机关干部在接受教育中不到位,也叫灯下黑;父母之于子女,无意中娇惯放纵,亦可列为灯下黑;执法部门及机关,忽视了自身和周边存在的问题,这更叫灯下黑。纪委、监察作为检查机关,在监督其他单位的同时,却频频出现自身违纪的“灯下黑”情况,只管别人而不管自己,只要求别人而不要求自己,只监督别人而不监督自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近年来,人们发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步步深入,揪出来的腐败分子人数多、涉案数额大,职务级别高,并且日益成窝成串。纪委一旦从某单位抓一只“老鼠”,挖一挖就是一窝“硕鼠”。因为管不好自己身边的人而违纪违法、锒铛入狱的领导干部并不鲜见。
新一届中纪委成立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等中纪委高层多次公开表示,“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为此,中纪委专门组建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专业眼光”紧盯“业内人士”,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从而防止纪检监察队伍内部出现“蛀虫”。据初步统计,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后,已有3名中纪委“自家人”被查,除了曹立新、魏健,还有中纪委委员、原中国科协党组书记申维辰。至此,中纪委“自家人”陆续被查,释放出中纪委敢于向内部“开刀”的勇气,达到了更好的震慑效果。
正所谓,“打铁还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和教育党员干部的干部,“己不正焉能正人”。只有给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才能促使他们在办案或其它工作中正气凛然地秉公执法,防止陷入腐败的泥潭,成为“灯下黑”,从而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长远成效。
作者:申家庙子